一、音乐学院
1、复试安排
1月16日
7:45-8:45
报到验证、各方向抽签考试顺序
9:00开始
声乐方向专业考试
9:00开始
钢琴方向专业考试
9:00开始
器乐方向专业考试
9:00-12:00
作曲、合唱指挥方向专业笔试
1:30-3:30
作曲、合唱指挥专业和声笔试
3:30-5:30
声乐、钢琴、器乐方向和声笔试
3:40开始
作曲、合唱指挥专业面试
2、专业技能考试内容
作曲方向:
笔试:(按指定主题写作弦乐四重奏)、面试。
指挥方向:
笔试:总谱缩写
指挥作品:自选一首(自带钢琴伴奏,不得用CD或录音带伴奏);指定作品一首(考试前15分钟通知)
钢琴方向:
弹奏练习曲一首,三声部以上复调一首,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,中外乐曲一首(全部背奏)。
声乐方向:
原文演唱咏叹调两首,原文演唱外国艺术歌曲一首,中国作品一至二首。
民族声乐方向:
中国民族歌剧选曲二首,中国民歌一首,中国改编或创作歌曲一首
西洋器乐方向:
练习曲一首,中外器乐曲各一首(可以是大型器乐曲中一个乐章),全部背奏。
中国器乐方向:
练习曲一首,传统乐曲一首,近现代创作乐曲一首(全部背奏)。
3、考生须知
(1)所有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要根据本考试工作安排,按时参加所有规定考试科目的考试。因故未能准时参加考试者,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,不予补考,后果自负。专业笔试开始后15分钟内尚未进入考场者,视为考试弃权,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(2)和声与作曲、指挥笔试可以用铅笔答卷。
(3)声乐、器乐考生请自带钢琴伴奏,不得用CD或录音带伴奏。
(4)考生如有任何疑问,由音乐学院艺术硕士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答。
(5)音乐学院联系方式:010-68900436
二、美术学院
1、时间:2010年1月16—18日
2、地点:美术学院
3、资格审查:2010年1月16日 上午7:30—8:20
4、复试内容:
(一)专业技能
(1)油画、国画(工笔、水墨、山水)方向
1月16日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3:30—16:30
考试科目: 素 描
1月17日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3:30—16:30
考试科目:油画、国画(工笔、水墨)《人物写生》(着色)
国画(山水方向)《古画临摹》
1月18日上午8:30—11:30
考试科目:《创 作》
(2)设计方向(视觉传达设计、公共装饰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)
1月16日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3:30—16:30
考试科目:设计基础
1月17日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3:30—16:30
考试科目:设计专业
(二)理论测试(含专业理论笔试、面试和政治理论考核)
所有专业方向
考试科目:1月18日下午13:00—14:00 专业理论笔试
14:10—17:00 面试(政治理论考核与面试同时进行)
5、复试成绩评定:
(1)专业知识测试:共150分(含专业理论笔试(100分)、面试和政治理论考核(50分)
(2)专业技法考核:300分
其中:油画、国画(水墨、工笔、山水)方向:考试科目:素描、色彩人物(或山水临摹)、创作各100分。
艺术设计方向:两门设计专业考试科目各150分。
6、复试考生需自备画具:
(1)油画、国画方向:铅笔、橡皮、胶条或图钉;颜料、毛笔、调色板、水罐等。
(2)艺术设计方向:铅笔、橡皮、胶条或图钉;颜料、毛笔或彩色铅笔、水笔、圆规、尺子等。
三、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
1、时间、地点、复试程序
2010年1月16日 上午8:00—12:00 ;书法院多功能厅;笔试、面试
2、复试基本内容
书法文化(笔试150分,占总成绩20%)、
实践(笔试150分,占总成绩80%)、面试(参考)
注:考生请自带毛笔。
3、资格审查安排
2010年1月16日 上午8:00—8:30
4、书法学院联系方式:010-68902274